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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的说明
300162雷曼光电(300162)2023-12-28 19:17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条件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雷 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148 号)批复同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 "发行人"、"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7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 "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雷曼光电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公 司截至本次发行股票申请上市日仍符合发行条件做出说明,具体如下: 一、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均 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价格为6.59 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即不低于6.48元/股。 因此,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