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 HYLANDS LAW FIRM XI'AN OFFICE 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 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 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 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 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 HYLANDS LAW FIRM XI'AN OFFICE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 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