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或"公司")2021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超过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方国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29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