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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300166东方国信(300166)2024-04-21 16:06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东 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其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