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威迅: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事务所") 对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深永信会审证字[2024]第 0004 号)。公司 董事会就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上述股权收购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所述,因迪威 迅不存在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的股东,且股权较为分散,各股东所 持股份表决权均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也不能够决定公司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故迪威迅现阶段无实际控制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 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