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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300167ST迪威迅(300167)2024-05-13 20:4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1]AN158-9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国枫律证字[2021]AN158-9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迪威迅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 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 首次授予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