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效益,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及募集资 金的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和《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 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 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