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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300169天晟新材(300169)2023-12-13 18:44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常州天晟 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常州天晟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集、召开、议事及 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关于董事任职的限制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