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