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由于 2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 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9.2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