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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能恒信:独立董事对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00191潜能恒信(300191)2023-10-23 18:24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慧石油克拉玛依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 玛依分行申请不超过2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 行承兑汇票和保函等),基于昆仑银行授信要求,智慧石油克拉玛依以准噶尔盆 地九1-九5项目原油销售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智慧石油克 拉玛依上述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8,000万元人民币,授权期限2 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为公司正常经营、日常融资需要产生的事项, 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