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委员 会是董事会的议事机构,其所形成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如下事项: (一)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二)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须由董事会聘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四)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