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4-023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 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 致产生等额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 租赁期开始日初始 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 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 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不适用豁免初 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 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 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 行了追溯调整。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