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 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 略,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 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它包括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与其他单位进行合资合作、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 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的投资活动参照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