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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股份: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00195长荣股份(300195)2024-06-13 16:4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荣股份)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为本计划制定的《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就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