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 原则,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和了解,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 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三、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