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文言)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文言) 本人作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 | |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 | --- | --- | --- | --- | | |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 同意 | | | | | 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 | | | | | 案>的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