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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300203聚光科技(300203)2023-11-27 20: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人组成, 其中, 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其他委员由公司董事会在董事范围内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会从战略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适应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 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聚光科技(杭 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