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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11月)
300203聚光科技(300203)2023-11-27 20:34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 对公司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和当期发生的 对外担保情况、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 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 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1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 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