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讯飞鸿: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归属条件已成就。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