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 | |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4 页 关于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153 号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明科技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说明》。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洲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 映了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洲明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