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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1月修订)
300246宝莱特(300246)2024-01-26 18:52

宝莱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 年 1 月)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 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1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与关联人(定义见下文第三条)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购买原材料; (十二) 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 提供或接受劳务; 宝莱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