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创视讯: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42 层 518000 电话:0755-2223 5518 传真:0755-2223 5528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深法意字[2023]第 1212 号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深法意字[2023]第 1212 号 致: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佳创视 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