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