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开能健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Grandall Law Firm (Shanghai)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林祯律师、凌宇斐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 席并见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上午 10:00 在上海浦东新区川大路 518 号会 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 格、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