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ESG管理制度(2024年制定)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 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不定期评估公 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 ESG 报告。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 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ESG 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 ESG(环境、社 会和公司治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