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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瑞:安科瑞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300286安科瑞(300286)2024-03-29 20:34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 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决 策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