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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瑞:安科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300286安科瑞(300286)2024-03-29 20:34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 1 页 共 5 页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