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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00289利德曼(300289)2024-03-04 18:17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与会的各位独立董事已知悉与 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在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二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到 3 名,亲自出席 3 名。本次会议由独 立董事安娜女士主持。经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通 过了以下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安娜女士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