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9 号),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26,213,152 股股票,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保荐人")作为利德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期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保荐人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 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 合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