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w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3170027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3170027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 德曼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利德曼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利德曼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 利德曼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