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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300289利德曼(300289)2024-03-27 19: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的相关制度,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主管地方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报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活动。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 他相关资料。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