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中国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 1 号国际金融中心(IFC)37 层 电话:0591-87850803 传真:0591-87816904 邮编:350005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富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春股份")的委托,担任富春股份实施的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及其他适用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