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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300301*ST长方(300301)2023-12-13 19:1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重大资产的 处置行为,加强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增强重大资产处置的风险意识, 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或动力,或者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第二章 审批决策权限 第三条 公司资产处置(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股东 大会审批: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算依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