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资金使用 - 拟用不超4亿闲置募集和不超19亿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内可滚动用,有效期12个月[2][5] -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资7.046881亿,净额6.9448633079亿[2] 项目投资 - 募集资金投惠州LED扩产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分别拟用5.468975亿和1.577906亿[5] 现金管理 - 投资保本、安全、流动好及回报较好理财产品,不涉高风险产品[6] - 面临收益波动等风险,采取对应措施防控[8][9] 各方意见 - 监事会同意现金管理,认为提效且不影响运营[11] - 保荐机构无异议,认为履行程序且无损股东利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