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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飞光电(3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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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飞光电: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59200股
证券日报· 2025-08-01 21:39
公司回购股份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259,200股,占总股本的0.1596% [2] - 回购计划将持续至2025年7月31日 [2]
聚飞光电(300303)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8-01 15:56
回购计划 - 公司拟用8000万 - 1亿资金回购股份[1] - 回购价格调整为9.74元/股[1][2] -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未用部分36个月内注销[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回购2259200股,占总股本0.1596%[3] - 最高成交价6.35元/股,最低5.82元/股[3] - 成交总金额13872856元(不含费用),资金为自有资金[3]
聚飞光电: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0 16:20
减持计划预披露 -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预披露减持计划,计划在2025年4月21日至7月2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1] - 董事长邢美正计划减持不超过20,000,000股(占总股本1.41396%),副总经理李丹宁计划减持不超过450,000股(0.03181%),董秘于芳计划减持不超过500,000股(0.03535%) [1]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 邢美正未实施减持,李丹宁累计减持370,000股(占总股本0.02616%),于芳累计减持395,000股(0.02793%) [2] - 李丹宁减持均价区间为6.0417-6.3220元/股,于芳减持均价区间为6.1200-6.1578元/股 [2] - 李丹宁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授予股份,于芳减持股份来源包括IPO前股份、权益分派送转股份及股权激励股份 [2] 股东持股变动 - 邢美正减持前后持股总数不变(108,851,644股,占比7.69559%),其中无限售股份27,212,911股(1.92390%) [2] - 李丹宁减持后持股从1,800,000股(0.12726%)降至1,430,000股(0.10110%),无限售股份从450,000股(0.03181%)降至80,000股(0.00566%) [2][3] - 于芳减持后持股从2,017,897股(0.14266%)降至1,622,897股(0.11474%),无限售股份从504,474股(0.03567%)降至109,474股(0.00774%) [3] 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股东严格遵守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的承诺,未出现违规行为 [3][4] - 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与预披露计划一致 [3]
聚飞光电(300303) -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5-07-20 15:45
减持计划 - 董事长邢美正计划减持不超2000万股,占总股本1.41396%[1] - 副总经理李丹宁计划减持不超45万股,占0.03181%[1] - 董秘于芳计划减持不超50万股,占0.03535%[1] 减持实施 - 李丹宁减持37万股,占0.02616%,均价6.065 - 6.322元[2][3] - 于芳减持39.5万股,占0.02793%,均价6.12 - 6.1578元[3] 持股变化 - 减持前邢美正持股占7.69559%,减持后不变[3] - 减持前李丹宁持股占0.12726%,减持后占0.10110%[3] - 减持前于芳持股占0.14266%,减持后占0.11474%[3] 合规情况 - 本次减持符合法规,未违反股东承诺[4][5][6] - 减持计划按规定预披露,实施与计划一致[5] 影响说明 - 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经营[5]
聚飞光电: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3 16:12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为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含独立董事和监事,初始授予人数275人后调整为255人 [2][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分三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12-24个月(30%)、第二个归属期24-36个月(30%)、第三个归属期36-48个月(40%) [3] - 业绩考核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要求2023/2024/2025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30%/50%,2024年实际净利润达3.40亿元,增长率80.51%超目标 [3][11] 第二个归属期实施情况 - 第二个归属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本次归属股份数量850.08万股,涉及255名激励对象 [9][16] - 实际归属分两批办理:第一批252人归属730.08万股(占比29.68%),第二批3人因高管减持计划暂缓归属120万股 [13][16][17]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影响归属比例:A/B+/B级100%、C级60%、D级0%,6人因C级考核仅获60%归属 [11][12][17] 股份变动与财务影响 - 授予价格经三次调整:从初始2.76元/股因2022-2024年分红降至2.43元/股,本次归属募集资金1774.09万元 [8][18] - 归属后总股本从1.408亿股增至1.415亿股,新增730.08万股于2025年7月15日上市流通 [17][18][19] - 本次归属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A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对财务指标和股权结构无重大影响 [18][19] 历史调整与合规性 - 激励计划曾因人员离职三次调整:授予数量从2960万股降至2959万股(1人离职),再降至264人(10人离职),最终调整为255人(9人离职) [7]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归属条件已成就 [19][20]
聚飞光电(300303)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5-07-13 15:4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本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96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21%[5] -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75人[5] - 授予价格调整前为2.76元/股[5] 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调整 - 2023年5月16日,拟授予数量由2960.00万股调整为2959.00万股,激励对象由275人调整为274人[14] - 2024年4月24日,因10人离职,激励对象由274人调整为264人[14] - 2025年6月27日,因9人离职,激励对象由264人调整为255人[15] 授予价格调整 - 2024年4月24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76元/股调整为2.56元/股[16] - 2025年6月27日,授予价格由2.56元/股调整为2.43元/股[16] 归属期与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30%,第二个归属期占30%,第三个归属期占40%[6] - 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第二个为2024年不低于30%;第三个为2025年不低于50%[1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18] 第二个归属期情况 - 2025年6月27日,董事会认为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可归属数量为850.08万股,同意为25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19] - 2024年净利润为339,617,539.93元,净利润增长率达到80.51%,满足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21] - 2024年24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A、B+、B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6名考核结果为C归属比例60%,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22] - 公司对第二个归属期255名激励对象分两批办理归属,第一批252人可归属数量730.08万股,第二批3人可归属数量120万股[22] - 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人数252人,归属数量730.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184%,授予价格2.43元/股[23] - 核心管理人员等绩效考核等级A/B+/B的245人获授2294.00万股,可归属688.2万股,占比30.00%;考核等级为C的6人获授66.00万股,可归属11.88万股,占比18.00%[24] 其他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5日,上市流通数量730.08万股[25] - 截至2025年7月2日,公司收到252位激励对象730.08万股股权激励款17740944.00元[26] -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7] - 归属完成后总股本由1408304727股增加至1415605527股,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28]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和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完成后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28]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符合相关规定,归属条件已成就[29]
聚飞光电(300303)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7-01 16:46
回购计划 - 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8000万 - 1亿回购股份[1] - 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9.74元/股[1][2] - 实施期限为董事会通过方案起12个月内[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6.30回购1138400股,占总股本0.0808%[3] - 最高成交价5.98元/股,最低5.82元/股[3] - 成交总金额6775602元(不含费用)[3] 后续安排 - 回购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未用部分36个月内注销[1] - 后续在期限内继续回购并披露信息[4]
聚飞光电: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归属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因2022-2024年三次权益分派调整:初始价格2.76元/股经2022年派息0.1元/股、2023年派息0.1元/股、2024年派息0.13元/股后,最终调整为2.43元/股 [8][9] - 第二个归属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净利润考核(以2022年为基数,2024年增长率≥30%)及个人绩效考核(A/B+/B级可100%归属,C级60%)[10][11] - 255名激励对象中,245人绩效考核达A/B+/B级(归属比例100%),6人达C级(归属比例60%),9人因离职丧失资格,合计作废49.92万股未归属股票 [11][12][13] 公司治理程序执行 - 本次调整及归属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5][6][7] - 高管邢美正、李丹宁、于芳因减持计划未完成,其120万股归属暂缓办理,其余252人730.08万股分两批次归属 [12] 财务数据披露 - 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达30%以上,满足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11] - 权益分派基准股本:2022年以1,321,280,261股为基数派息,2024年以1,407,166,327股为基数派息1.3元/10股 [8][9]
聚飞光电: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7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议案 [1]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完整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授权,涉及草案、考核办法、授予调整等多项议案 [1][2][3] - 激励计划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监事会核查后确认激励对象名单合规 [2]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 作废总量为49.92万股,包含因考核未达标作废的7.92万股和个人层面按60%归属比例未达标部分42万股 [4][5] - 激励对象人数从264人调整为255人,作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6]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作废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核心团队稳定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5] - 监事会认为作废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5] - 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履行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5]
聚飞光电(300303)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5-06-27 19:19
激励计划 - 2023年4月21日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2023年5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025年6月27日会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议案[4] 权益分派 - 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1,407,166,3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5] 价格调整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6元/股调整为2.43元/股[6] 影响说明 - 本次调整符合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7] -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