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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意电气: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304云意电气(300304)2024-05-14 18:24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4】第【1853】号 致: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 法律意见书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 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 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意电气")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