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文莹)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文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文莹,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杭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浙江慈甬律师 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浙江慈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独立董事 | 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