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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12月)
300311任子行(300311)2023-12-10 16:38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等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有规定[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为重大差错[12]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变动幅度等差异大认定为有重大差异[12][13]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达20%以上认定为有重大差异[13]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应追究责任人责任[6] - 董事长等对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4] - 内审部门查实重大差错被监管措施原因并追责[14] - 五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四种情形从轻等处理[14][18] - 追责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15]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18]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5] - 董事会以临时公告披露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15]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责参照本制度执行[1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