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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
300311任子行(300311)2023-12-10 16:36

信息制度建设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缩小知情人员范围[4] - 要求控股子公司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5] 重大事项界定 - 重大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8] - 关联交易含前款交易及购买原材料等[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超30%属重大风险[9] 股东情况关注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关注[11]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1] 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实时报告,经多环节审核审定[14] - 责任人签字后两工作日内上报[14] - 特定时点向董秘书面报告重要事项[15] - 报告已披露重要事项进展情况[15]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不泄露内幕信息[15] - 其他传媒披露不先于指定媒体[15] 责任与档案 - 瞒报等情况追究责任人责任[16] - 董办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用于考核[16]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8] - 冲突时按其他规定执行[18]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