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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300311任子行(300311)2023-12-10 16:3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含3名独立董事[6] 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类交易事项[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11] 担保审批 - 公司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批准,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董事长选举与职权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 - 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等六类交易事项[13]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6]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7]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七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7] 提案变更 - 定期会议提案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2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委托规定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2] 表决方式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24]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除非过半数出席会议董事同意举手表决,否则采用书面表决[24] 委员会职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建议[16] 职权代行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可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代行职权[15] 决议通过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6] 决议矛盾处理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26] 关联董事表决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提案再审议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7] 暂缓表决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7]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人员需签名,记录包含多方面内容[29] 决议落实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9] 决议报送 - 董事会秘书应按规定报送决议及公告[29] 会议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规则修订 - 规则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