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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00311任子行(300311)2023-12-26 19:44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决议2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3] - 董事会于12月11日刊载股东大会通知[3] - 现场会议于12月26日15:30召开,由董事沈智杰主持[4] - 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16日9:15 - 15:00及26日多个时段[4] 股东投票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3名,代表179,498,784股,占比26.6465%[6] - 网络投票股东3名,代表636,268股,占比0.0945%[6]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代表180,135,052股,占比26.7409%[7]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180,134,052股,占比99.9994%[1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179,516,284股,占比99.6565%[1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79,516,284股,占比99.6565%[1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同意179,516,284股,占比99.6565%,反对618,768股,弃权0股[16] 会议有效性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规定,合法有效[16] -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等事宜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