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决议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4月30日刊载通知[4] - 现场会议于5月21日15: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15:00[5] 股东投票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4名股东及代理人,代表182,452,448股,占比27.0850%[7] - 网络投票5名股东,代表677,368股,占比0.1006%[7] - 现场和网络投票合计9名,代表183,129,816股,占比27.1855%[8] - 现场和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8名,代表3,632,132股,占比0.5392%[8]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83,070,216股,占比99.9675%[11]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182,452,448股,占比99.6301%[13]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3,572,532股,占比98.3591%[15]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649,968股,占比91.6005%[18] -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183,070,216股,占比99.9675%[20]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182,452,448股,占比99.6301%[21] 其他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23]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规定,合法有效[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