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硕 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现就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