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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300322硕贝德(300322)2024-04-12 20:50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在委员内选举,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在 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