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机制,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职能,确 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报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为公司 提供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共同协商确定年 报审计时间。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审计时间后,应及时通知公司 财务负责人。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 会计报表,审计委员会应当会同独立董事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