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极信息:董监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8][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9]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1]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股份基数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8][13]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4] 董监高股票买卖限制 - 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6] - 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形下未满规定时间不得减持股份[6] 权益股份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 [15]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继续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15]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16]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6] - 增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时需按规定披露相关公告[17] 信息申报与公告 - 上市公司董事等人员在特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20][21] - 董事等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制度相关 - 公司对董事等人员转让股份有更严规定需及时披露[23] - 董事等人员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25] - 公司对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并按规定报告披露[2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7]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