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名 称 关于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9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2898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0982518000 2.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你公司部分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影响了公 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公司对2022年年报等内幕信息事项的知情人登记范围不完整,仅包括公司内 部人员,未包含证券服务机构人员。同时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登记事项进行确认,董事长和董秘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立方数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