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不超全体董事半数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内部审计部为其决策提供书面资料,含财务报告等[8] - 对内部审计部报告评议,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9] 细则生效与管理 - 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