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应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2]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辞职,未辞董事会解除[12]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改选就任前履职,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16]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第一项行使时公司及时披露[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9] 独立董事意见与工作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至少含五项内容[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28] - 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9]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会议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29]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29]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9]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0] 其他规定 - 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取得额外利益[3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 制度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34]
立方数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